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苏子千律师辩护结果——不起诉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何X与同案人肖X(化名)分别为两家养殖农业公司负责人,因有养殖牲畜的需求就一起在某县郊区开垦了农林用地,但没有严格办理相关手续,且该地面积经鉴定机构鉴定,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律师工作
该案经某县林业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苏子千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该案相关情况,依据事实,结合法律,发表了以下法律意见:
犯罪嫌疑人何X与同案人肖X两人分别为“XXXX农业有限公司”和“XXXX养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公司分开经营、独立管理,故两犯罪嫌疑人只应对自己破坏的农用地部分承担法律责任。而本案起诉意见书认定被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仅为12.8亩,因此何X单独所破坏的农用地面积尚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10亩),不构成犯罪。
即使犯罪嫌疑人何X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1、何X所开的养殖公司系村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的立项、土地流转、具体实施等过程均有镇、村干部参与,况且还有林业局驻村扶贫干部全程指导。
2、该村村委会还以经济发展名义在何X所开的养殖公司中入股分红,足以让何X误认为开垦农用地是合法、合规的。
3、何X愿意恢复植被,缩小影响。
4、何X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
案件结果
检察官听取苏子千律师意见后认为,何X虽实施了非法占用林地罪的行为,且系主犯,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不起诉。
律师建议
一、法律与每一位公民都息息相关,我们应该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增强法律意识,勿触碰法律的底线。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应及时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去做。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都有可能被剥夺,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在遇到案件时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如实陈述案情。委托的越早,律师对于案情的把握越准确。专业的律师才能更好地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及处理方案,更有效地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苏子千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湖南湘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现任XX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XX市律协奖惩委员会委员,系市首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研究领域为刑事辩护,曾办理或在办多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特大毒品案件(省、部级督办)、特大电信诈骗案等。办案风格踏实、稳健、逻辑性强,所办理的多个案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受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