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葛某某、朝某某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案
以葛某某为首的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3年1月开始以内蒙古广xx商贸有限公司为依托,假借经营合法公司之名招揽生意,网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共30人(其中王忠旗律师为刑满人员李X某辩护),实施暴力催收等违法活动。于2019年7月18日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有葛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年,其中我辩护的李X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