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复杂本息抵扣民间借贷案,律师多维度抗辩,保住委托人本金权益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杨霞律师 在线
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 专业
    用户评价
  • 热情
    服务态度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杨霞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针对借款本金、代付还款、租金抵扣标准、公司责任等核心问题展开抗辩,申请司法鉴定、申请证人出庭,还原款项往来事实。推动法院认定案外人转账属于还款,剔除某制衣公司还款责任,成功免除当事人本金偿还义务,大幅缩减当事人债务负担。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孙XX,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X、孔XX; 被告:杨XX,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霞、田某某; 被告:某制衣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樊XX、李XX。

孙XX向杨XX出借多笔款项,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后三方签署协议,约定以房屋租金抵偿案涉借款本息。后续双方就实际借款本金、已归还金额、租金抵扣标准、某制衣公司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产生重大争议。孙XX起诉,要求二被告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杨XX抗辩借款本金已经通过转账及租金抵扣全部清偿完毕。

办案经过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杨霞律师作为杨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针对借款本金、委托他人代为还款事实、租金抵扣标准、某制衣公司责任等要点进行抗辩;申请对关键协议签字捺印进行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申请证人出庭证明代为还款事实。法院组织证据交换、质证,传唤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未准许重新鉴定申请,结合转账流水、证人证言、三方抵偿协议对全案款项、利息逐一核算。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结合双方结算协议、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认定案外人代杨XX的转账属于本案还款;参照原租赁合同确定后续实际占用房屋的租金标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用于某制衣公司经营,该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经核算,全部借款本金已经清偿完毕,但仍有部分利息尚未付清。原告主张职业放贷人的抗辩不成立,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条。

判决内容

1. 杨XX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孙XX支付尚欠借款利息 XXX.78 元; 2. 驳回孙XX其他诉讼请求。 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按判决分担。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杨霞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霞律师
5.0分热情执业:9年
杨霞律师
15301201****0544 执业认证
  • 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 建设工程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F栋24楼
杨霞律师,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曾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0余年,现任: 民商法学专业毕业, 曾在基...
  • 139 8789 371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