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案件,由天津滨海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人甲与天津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人不认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求确认自某 年某月某日起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自某年某月某 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病假工资 6960 元。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工资给付问题发生争议,案件进入仲裁审理调解程序。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欣律师接受本案申请人甲委托,担任申请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梳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全部案件材料,梳理用工解除事实,整理仲裁请求,规范起草仲裁立案文书,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立案申请。仲裁庭审阶段,立足案件事实与劳动法律规定代表申请人发表意见,围绕解除行为合法性、病假工资给付进行主张,把握调解时机,与单位方开展谈判协商,平衡当事人诉求,推动双方达成具备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方案。
三、调解结果
1. 被申请人天津某公司于某年某 月某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申请人甲支付 10000 元,了结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全部劳动争议。
2. 双方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事项。
3. 本调解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负有履行义务一方不按期履行,另一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律师价值
1. 仲裁立案:梳理全部用工证据,规范拟定仲裁请求,完整提交仲裁立案材料,顺利启动维权程序。
2. 谈判博弈:针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庭审中充分主张劳动者合法权益,抓住调解契机开展协商。
3. 落地回款:无需漫长诉讼流程,通过仲裁调解一次性拿到补偿款项,省去后续一审二审时间成本。
4. 执行保障:仲裁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单位逾期不付款,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障当事人拿到款项。
五、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①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认为属于违法解除,想要维权;
②劳动者处于病假阶段,单位作出解除处理,劳动者主张病假工资、恢复劳动关系;
③劳动争议中,既想要争取权益,又希望快速结案,不想耗费长时间打官司;
④劳动仲裁达成调解,需要调解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防止企业事后反悔拒不付款。
服务指引
①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务必保存原件,不要随意签署自愿离职、放弃权利类文件;
②病假维权,留存病假证明、请假审批记录、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全部原始证据;
③劳动仲裁有法定申请时效,遭遇单位辞退,要及时委托律师评估,不要拖延错过维权期限;
④劳动仲裁调解不等于吃亏让步,调解协议务必写清付款时间、金额,约定逾期可直接强制执行;
⑤拿到仲裁调解书,留意企业付款期限,一旦到期不履行,立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案例总结
本案是常见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甲遭遇公司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希望撤销解除通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索要病假工资。刘欣律师代理申请人,梳理全部证据,规范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周期较长,劳动者往往希望尽快拿到补偿,不必继续陷入劳动关系纠纷。经过庭审博弈协商,双方达成调解,企业一次性支付 10000 元了结全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拥有同等强制法律效力,企业到期不打款,劳动者不用再打官司,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广大劳动者:收到单位解除通知不要慌乱,不要盲目签字放弃自身权利,可以委托律师评估解除行为是否违法;劳动仲裁调解是重要维权途径,不一定非要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一次性补偿快速结案,高效化解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