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1. 案件背景
十三位申请人均为广州市某经济联合社股民,符合当地“13项惠X政策”申领条件,正常享受临时生活补贴以及节日慰问金,该补贴政策源于征地搬迁项目配套惠X保障。2025年6月20日,经济联合社发布通知,计划于6月底代为发放4‑6月临时生活补贴;2025年9月19日再次发布通知,计划9月底发放7‑9月临时生活补贴与中秋节慰问金。
在实际发放环节,其余股民均正常拿到款项,但十三位申请人的补贴、慰问金全部被暂缓扣除。申请人向经济联合社申请信息公开,联社答复称系接到有关部门口头通知,对十三人暂缓发放上述款项。扣发理由为警示申请人,要求其不得提出其他诉求、不得越级信访。
申请人认为,扣发惠X补贴、节日慰问金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属于变相打压群众合法诉求,侵害股民应享有的政策福利权益,委托京盟律所征拆团队提起行政复议。
2. 双方争议焦点
①案涉临时生活补贴、中秋节日慰问金发放行为,属于民事行为还是行政履职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②行政机关能否以群众信访、提出补偿诉求为由,扣发政策明确规定的惠X补贴与慰问金;
③街道办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暂缓发放惠X款项,该扣发行为是否具备合法事实与法律依据。
3. 被申请人街道办事处答辩抗辩意见
一是案涉补贴、慰问金发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是暂缓发放事出有因,申请人拒不签约、提出超政策的补偿诉求,还存在越级群访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暂缓发放是起到警示约束作用;
三是经济联合社已经足额完成款项发放,不存在克扣补贴的情形。
4. 委托代理核心事由
案涉补贴来源于财政资金,依据上级行政政策实施,街道办具备辖区涉农事务管理职能,通过经济联合社落实惠X补贴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普通民事自治行为。惠X补贴申领条件仅限定社员身份、年龄,并未设置不得信访、不得提出诉求的附加条件。行政机关将惠X福利与群众信访、补偿诉求强行挂钩,以扣发补贴作为警示手段,属于缺乏法律依据的滥权行为。十三位申请人委托京盟律所征拆团队提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足额发放被暂缓扣除的全部生活补贴与节日慰问金。
二、案件结果
1. 复议机关审理认定:依据《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街道办负有协调管理涉农事务、扶持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职能;涉案补贴依托上级批复政策、财政资金实施,属于行政履职行为,符合条件的社员依法有权领取;被申请人以信访、诉求为由暂缓发放补贴及慰问金,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2. 复议裁决主文: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被申请人街道办事处在法定期限内向十三位申请人足额发放涉案被暂缓的临时生活补贴与中秋节节日慰问金。
3. 权利告知:双方当事人不服本次行政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律师价值
1. 穿透民事自治外观,锁定行政行为本质,打通复议受理基础
京盟律所征拆团队接受十三位申请人集体委托之后,没有被“经济联合社自治、属于民事纠纷”的抗辩误导。团队梳理政策文件、资金来源、街道办涉农管理法定职责,向复议机关阐明:虽然由联社代为操作发放,但资金属于财政配套、依据行政政策落实征地惠X福利,街道办才是实际责任主体,该行为属于行政履职,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从受理根源上破除对方的核心抗辩。
2. 厘清惠X补贴法定申领条件,证明扣发没有法律依据
团队仔细研读“13项惠X政策”原文,政策领取条件仅限定社员身份、年龄条件,法律和政策均没有设置“不得信访、不得提补偿诉求”作为领取补贴的前置门槛。行政机关自行增设惩罚性附加条件,把惠X福利当做博弈、维稳筹码,属于滥用行政裁量权,完整论证暂缓扣发行为实体违法。
3. 固定完整证据链条,证明扣发行为来自行政指令
团队归集经济联合社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往年补贴发放记录、征地惠X政策文件全套材料。信息公开答复直接证实:暂缓发放并非联社自主决定,而是接到相关部门口头指令。完整证据链还原案件事实,证明扣发行为的实际责任主体是街道办,而非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夯实复议事实基础。
4. 针对被申请人全部抗辩逐项驳斥,否定“警示处罚”的合理性
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属于民事关系、申请人信访闹事应当警示、款项已经发放”三项抗辩,分层开展反驳:区分集体经济组织民事活动和行政机关落实财政惠X政策的边界;信访、提出合法补偿诉求属于公民法定权利,不能作为扣发民生福利的惩罚事由;信息公开材料足以证实款项被口头指令暂缓,不存在足额发放的事实,完整瓦解被申请人全部答辩逻辑。
5. 群体性案件合并代理,统一维权思路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本案共计十三名申请人,案件事实、诉求完全一致。团队统一收集全部社员的身份材料、补贴发放记录,合并起草行政复议申请、证据目录、代理意见,推动复议机关合并审理。十三位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基础身份、补贴相关材料,不用分别单独走维权程序,极大降低多位群众集体维权的时间、沟通成本。
6. 一站式完成行政复议全流程代理工作
从梳理征地惠X政策、整理全套证据材料、起草复议法律文书,到对接复议机关立案、针对街道办答辩出具书面反驳意见、参与案件书面审查,全部工作由京盟律所征拆团队全权处理。当事人无需研读复杂行政法律条文,不用反复对接行政机关,把精力放在自身生活。
7. 胜诉后落实款项发放的后续维权指引
复议决定下达之后,团队向十三位申请人讲解款项发放的履行流程,梳理款项到账的核对要点;预判街道办拖延履行、变相设置障碍的风险,告知到期不履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救济路径,保障惠X补贴、慰问金实际足额发放到位,真正把复议胜诉转化成实际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身处广州地区,遇到以下情形,可第一时间联系京盟律所征拆团队
1. 征地、旧改配套的惠X生活补贴、节日慰问金,行政机关通过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暂缓、扣发;
2. 行政机关把惠X福利和信访、补偿诉求、签约搬迁挂钩,增设政策以外的惩罚条件;
3. 村/经济联合社接到行政口头通知,停发社员法定惠X福利,对外声称属于集体自治民事行为;
4. 多名社员集体遭遇同类扣发惠X待遇,需要合并提起行政复议维权;
5. 符合政策规定的身份条件,但无故被停发征地配套的民生补贴、慰问款项。
京盟律所征拆团队长期深耕广州旧改、征地项目衍生的惠X福利纠纷行政复议案件,熟悉街道涉农管理职责、集体经济组织履职边界,擅长穿透村集体自治的外表识别背后的行政行为。针对行政机关将惠X补贴当做博弈筹码、随意扣发民生福利的情形,通过行政复议责令足额发放款项,一站式处理征地配套民生福利维权,维护被征地群众依法应当享受的惠X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