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诉讼阶段出现新事实,协助境外企业清除在先权利障碍,成功撤销驳回决定

  •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贺育武律师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江门)...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代理方向:原告代理,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代理境外商标申请人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案件详情

 

我方委托人为境外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类别为啤酒。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阶段,认定申请商标和两件在先国际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委托人申请驳回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复审决定,维持驳回结论。境外企业不服复审决定,委托贺育武律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商标行政诉讼。

起诉阶段,案件的核心障碍是两件在先引证商标,该两件国际注册商标核定商品包含啤酒等同类商品。我方在行政复审阶段,已经向国知局提交引证商标权利人出具的商标共存同意书,希望以此消除权利冲突,但商标行政审查阶段,共存同意书没有被审查机关采纳。案件进入法院诉讼审理过程中,我方代理律师进一步检索商标档案,发现重大新事实:两件在先国际商标的权利人,已经通过世界知识产权局办理删减商品,已经将两件引证商标在 “啤酒” 商品上的保护范围予以删除。也就是说,在本案诉讼审理阶段,原来阻挡我方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已经客观消失。

贺育武律师迅速固定该份国际局出具的商标删减核准通知,完成公证翻译,作为新证据向法院提交。同时向法院阐述本案裁判逻辑: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应当以案件审理时的事实状态作为裁判基础。虽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作出之时,引证商标还包含啤酒商品,但是诉讼阶段引证商标已经删除啤酒商品,在先权利障碍不复存在。同时,律师向法庭说明,被诉复审决定作出时该新事实尚未发生,行政机关当时作出驳回决定本身不存在过错,法院应当根据诉讼中新发生的客观事实,撤销复审决定,责令行政机关基于新事实重新开展复审审查。本案原告为境外商事主体,律师同步完成境外主体诉讼全套手续,证据翻译、证据提交、庭审代理,完成涉外商标行政诉讼全部流程。

 

 案件结果

 

1. 法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2. 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我方境外客户的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基于新的事实重新作出决定;

3. 考虑到权利障碍消除发生在被诉决定作出之后,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境外原告承担。

 

 律师价值

 

第一,精准把握商标行政诉讼 “以裁判时事实为准” 的裁判规则,敏锐捕捉到国际商标删减商品这一关键新事实,及时固定域外官方文件,完成翻译公证,向法院提交关键新证据,直接消除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第二,区分商标共存同意书效力与商标权利本身状态变化,在共存同意书行政程序不被采纳的情况下,另辟蹊径,利用引证商标商品删减的客观事实清除权利障碍;第三,尊重行政机关的程序,不机械否定行政机关之前的审查行为,向法院客观说明事实发生时间线,推动法院根据情势变更作出撤销判决;第四,完整处理境外企业在中国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的全套救济程序,从驳回复审到行政诉讼,熟悉国际注册商标档案查询、国际局文件调取、域外证据翻译公证全流程;第五,帮助境外客户扫清商标注册障碍,推动商标申请回到行政机关重新审查,为商标获得注册创造条件。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①商标申请被驳回,不服驳回复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②阻碍商标注册的引证商标,发生商标转让、注销、删减商品、到期失效等新变化;③国际注册商标作为引证商标,需要关注国际局后续商品删减、变更档案;④境外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遭遇在先商标障碍,需要行政诉讼救济。

**服务指引**:商标被驳回之后,除了评估商标近似本身,需要持续跟踪引证商标权利状态,引证商标有可能在诉讼阶段发生权利变动;国际注册商标的权利变更,需要调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方文件并办理翻译公证,才可以作为法院有效证据;共存同意书在商标行政审查当中不必然被采纳,不能把全部希望寄托于共存同意书,需要同步寻找其他维权路径。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贺育武律师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贺育武律...律师
5.0分热情执业:4年
贺育武律师律师
14407202****3277 执业认证
  • 北京市盈科(江门)律... 合伙人
  •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经营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24层
执业简述:拥有多年法律服务经验,办理民商事、合同类、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案件,擅长知识 产权诉讼、商业秘密保护、债权债务等...
  • 181 3899 622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