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仲裁纠纷案|王英杰律师介入,客户预估巨额赔偿风险,最终仅承担少量给付责任
案件简介
本案系交安工程劳务及供货复合型建设工程仲裁纠纷,我方当事人(被申请人)承接公路波形护栏供货及安装作业,合同总标的两千六百余万元。对方当事人提起仲裁,主张我方当事人返还超付材料款、承担百万级返工维修费、两百六十万元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具大额增值税发票,整体索赔金额超四百余万元,客户最初预判将面临数百万元经济损失。王英杰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本案被申请人,围绕合同效力、供货事实、维修损失真实性、违约成因开展抗辩,厘清供货与施工安装法律关系,对对方提交的证据逐项质证抗辩,极大降低当事人赔付风险。
办案经过
1.梳理法律关系拆分合同效力:接受委托后,律师区分案涉合同供货部分、安装施工部分法律性质,供货交易合法有效,但安装施工属于建设工程范畴,施工资质会影响该部分效力,同时明确保修义务不因合同效力全部消灭。
2.证据全面质证,击破对方核心主张:针对申请人主张的大额未供货材料款,核对销售单、收料单、微信交货记录,说明后期无纸质收料单系双方微信确认收货的交易习惯;针对第三方采购材料、重复付款主张,梳理聊天记录,证明部分采购属于合同外单独交易。
3.反驳虚构维修损失:针对对方主张百余万返工维修费用,指出多份维修合同时间、金额、付款凭证互相矛盾,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应当全额支持。
4.厘清工期延误多重成因:举证项目通车、疫情管控、付款节点变化等客观因素,证明工期逾期并非我方单方责任,否定对方高额违约金诉求。
5.处理反请求抗辩:针对我方主张的欠付工程款,厘清 40 万元第三方代付的款项性质,完成反请求举证答辩。
案件结果
仲裁庭裁决我方当事人仅需承担:返还部分材料款、承担少量维修费用、适度承担违约金,同时履行开票义务;申请人绝大部分仲裁请求被驳回,我方提出的工程款反请求全部未得到支持。对比客户最初预估数百万元赔付损失,通过律师抗辩,实际给付金额大幅缩减,规避了数百万元的赔偿风险。
办案心得
建设工程类仲裁案件,经常出现供货 + 施工混合的合同模式,不能笼统认定整体合同有效或无效,应当拆分交易模块分别评价效力。当事人提交索赔材料时,证据链条完整度是裁判核心。对于返工、维修、第三方采购的损失主张,付款凭证、合同、现场记录必须一一对应,存在矛盾的证据很难被仲裁庭采信。工期违约不能简单归责单方,疫情、现场通车、甲方付款节奏变化都属于重要抗辩事由。
适用场景
1.劳务分包、交安护栏类供货 + 施工复合型建设工程纠纷;
2.仲裁案件中,面对对方高额索赔,需要做减损抗辩;
3.存在供货签收记录不全、微信替代纸质单据交易的商事纠纷。
服务指引
遇到建设工程仲裁案件,建议第一时间固定全部聊天记录、供货单据、现场照片,区分合同内、合同外交易,梳理款项流水,尽早委托律师介入评估索赔与抗辩要点。
律师价值
本案对方仲裁请求金额巨大,客户最初心理预期损失很高。王英杰律师通过拆解合同法律关系,逐条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抗辩,挖掘工期延误客观背景,否定大部分不实损失主张,帮助当事人避免数百万元不必要经济赔付,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