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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律师代理恋爱转账赠与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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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祖历人律师事务...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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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张维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法律定性与出色的证据组织能力。面对原告以“民间借贷”为由的起诉,张律师敏锐指出本案实质为“赠与合同纠纷”,并制定了以“恋爱期间正常经济往来”为核心的抗辩策略。庭审中,张律师通过梳理双方互有转账的记录,有力反驳了原告的单方主张,成功切断借贷合意的证据链。其专业的法律判断与严密的庭审表现,最终促使法院采纳抗辩意见,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请,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刘XX与被告冯XX原系恋爱关系。在双方交往期间,被告多次以生活费不足、需要支付交通费及购买物品等为由,向原告提出经济帮助请求。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及维系感情的目的,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及垫付现金等方式,累计向被告提供款项共计1.5万余元。双方虽未出具书面借条,但原告主张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此后,原告因个人经济状况陷入困难,向被告提出归还上述款项的要求,被告陆续还款九千余元,剩余六千余元未归还。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借款六千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冯XX辩称,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维系情感均有支出,所有支出系正常往来,不存在借款意向及事实,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被告在恋爱期间的转账行为究竟属于民间借贷还是赠与合同。原告主张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合意,要求被告偿还剩余款项;被告则抗辩转账系恋爱期间为维护感情的正常支出,属于赠与,不存在借贷关系。法院需结合双方提交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对款项性质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综合认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刘XX与冯XX在恋爱相处过程中,相互微信转账表达情意并用于双方恋爱期间生活消费,应认定为相互赠与。且该赠与已实际完成并各自消费,不存在赠与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原告以民间借贷纠纷请求被告偿还借款六千余元,无事实依据,不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要件。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刘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张维律师作为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帮助被告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取得胜诉结果。

 

【适用场景】

本案适用于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发生经济往来、分手后一方主张返还财产引发的纠纷。特别是针对恋爱期间频繁的小额转账、特殊含义金额转账(如“520.00”、“XXX”等)以及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的支出,在缺乏明确借贷合意(如借条、借款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何界定款项性质为赠与而非借贷,具有重要的参考指导意义。

 

【服务指引】

在恋爱期间涉及经济往来时,建议双方保持财务清晰。若确属借款,应通过书面形式(如借条)或明确的聊天记录确认借贷合意,并备注“借款”字样;若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则无需刻意区分。分手后若产生财产纠纷,主张借贷关系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事实。如遇类似纠纷,建议及时保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准确界定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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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律师,白银律师界新秀,现任甘肃祖历人师事务所副主任,白银市消费者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会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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