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被告人受另案人员指使,冒用他人身份,以可以帮助被害人办理贷款为名,参与实施骗取被害人钱财行为,涉案诈骗金额15.3万余元,数额巨大。
公安民警电话通知被告人后,被告人主动前往派出所,但到案初期并未如实供述自身犯罪行为。案发之后,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全额赔偿全部涉案款项,取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公诉意见: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核心观点: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属于从犯;家属已经代为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减轻、从轻处罚;同时辩护方提出希望可以认定自首以及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贾丹丹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本案一审阶段辩护人。
本案代理难点:本案属于共同诈骗犯罪,需要区分被告人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地位、作用;被告人系接民警通知主动到案,但到案之初没有如实供述,自首的法定认定条件难以满足;虽然已经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但法院综合全案情节考量,存在不适用缓刑的风险;需要结合从犯、退赔谅解的法定、酌定情节开展辩护,同时客观向当事人释X自首、缓刑的法律认定标准与诉讼风险。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属于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家属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虽主动到案,但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不能认定自首;综合案件全部情节,对被告人不予适用缓刑;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辩护关于从犯、退赔谅解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自首及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判决:
1、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刑期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一个月内缴纳)
2、扣押在案作案工具手机1部,予以没收。
整体代理成果
贾丹丹律师开展会见、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共同犯罪分工、涉案金额、到案经过、退赔谅解等案件事实。庭审围绕被告人属于从犯、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从犯、退赔谅解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但因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自首未被认定,综合案情未适用缓刑。律师向当事人完整解读判决,释X上诉权利、罚金缴纳等法律后果。
三、律师价值
诈骗共同犯罪刑事案件当中,共同犯罪主从犯划分、自首的法定认定要件、退赔谅解的量刑效果、缓刑适用的综合评判,是本案核心辩护要点。贾丹丹律师全程刑事一审辩护,会见沟通、阅卷证据梳理、法律风险预判、庭审质证辩护、判决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保障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查阅卷宗,识别法律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梳理作案分工、涉案金额、到案过程、供述变化、退赔谅解情况。
识别本案核心风险: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两个法定条件,虽然被告人主动到案,但初期没有如实供述,自首存在不被认定的风险;即便具备从犯、退赔谅解情节,法院仍可综合全案情况不适用缓刑;罚金、作案工具没收也是案件需要考量的内容。
向当事人讲解诈骗罪量刑、自首构成要件、从犯、退赔谅解、缓刑适用的法律规则,客观分析量刑区间以及自首、缓刑的不确定性,确定辩护目标:争取认定从犯,依靠全额退赔谅解获得减轻从轻处罚。
2. 搭建刑事辩护思路,梳理质证要点,准备审查起诉、开庭全套辩护预案
辩护工作思路:
第一层,梳理全案证据,厘清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论证属于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层,家属已经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书面谅解,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
第三层,向当事人释X自首的法定条件,客观提示自首、缓刑不一定被法院采纳的诉讼风险,做好多套辩护预案。
整理证据质证要点,准备庭审辩护意见,预判法庭审理重点。
3. 参与一审公开庭审,发表辩护意见
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辩护人对证据进行质证,重点围绕从犯身份、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从犯及退赔谅解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作出减轻处罚。
4. 接收刑事判决书,逐条拆解判决内容,做好判决解读以及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拿到判决书,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刑期、罚金、作案工具没收;释X为何不认定自首、不适用缓刑的裁判理由;告知十日上诉期限与上诉权利,告知罚金缴纳要求,完成一审刑事辩护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诈骗类刑事案件办案经验,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诈骗罪中,自首需要同时具备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主要犯罪事实两个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仅主动到案不能直接认定自首。
② 共同犯罪案件,起次要、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
③ 刑事案件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但不等于必然判处缓刑,是否缓刑需要法院综合全部案情评判。
④ 用于实施犯罪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属于作案工具,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没收。
⑤ 诈骗犯罪属于财产类刑事犯罪,除主刑之外,一般会并处罚金,需要按时缴纳。
贾丹丹律师通过会见、阅卷、庭审辩护,成功争取认定从犯,结合退赔谅解情节帮助被告人获得减轻处罚,充分维护当事人刑事诉讼权利。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诈骗类刑事一审案件,涉及共同犯罪,存在退赔、谅解、自首、缓刑争议,需要律师会见、阅卷、庭审辩护,可委托贾丹丹律师提供刑事一审辩护法律服务:
1. 涉嫌诈骗罪,处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审判阶段;
2. 属于共同犯罪,需要论证从犯地位争取减轻处罚;
3. 已经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但自首、缓刑存在认定争议;
4. 服务包含会见当事人、卷宗阅卷、办案机关沟通、庭审辩护、判决书解读、上诉权利告知全套刑事一审辩护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