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超额保全300多万元,律师提异议促和解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017)鄂0107民初1698号
案情简介:
委托人武汉市XX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委托律师,称人民法院超额查封其资产,(2017)鄂0107民初1698号所涉借款已经在另案中执行完毕。
办案经过:
通过到人民法院调阅相关裁判文书,得知原告将一个债务及其利息拆分成了两个诉讼,导致债务本金已经执行完毕,另案利息还在计算的问题。
案件结果:
本人执笔撰写执行异议申请书提交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随后参与法官组织调查,申请执行人当场同意和解,以200万元一次性付清结案。
本案中律师计算出实际应冻结金额XXX.53元,实际冻结金额XXX.94元。
2020年7月14日,最终和解执行完毕,结案金额200万元,十天内直接为当事人节省XXX.53元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