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受害人谅解?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2021)宁0105刑初22号
基本案情:被告人赵X与朋友在酒吧喝酒过程中,因劝酒产生争执。受害人推搡了赵X,赵X遂用酒萍击打了受害人头部,导致受害人脸部,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案件争议焦点:赵X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受害人在侦查阶段就提出了15万元的巨额赔偿。但受害人因脸部伤口缝合,医疗费一共1000多元。赵X觉得自己无法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费用。但不赔偿就取得不了受害人的谅解,就得坐牢。而赵X不想坐牢,于是委托律师从中斡旋沟通。
最终结果:通过律师与受害人诚恳、多次的沟通,在开庭前几天,终于与受害人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同意只要2万元,并出具谅解书。最终,赵X被判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缓刑两年。
律师说法: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受害人的要求比较高,怎么与受害人沟通并取得谅解是本案的关键。每个案件受害人的要求都不一样,但心态是一样的,就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但由于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时间、犯罪嫌疑人的态度、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害人的心理会发生变化。办案律师应抓住这个变化,适时提供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诚恳地帮助受害人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