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服务合同拒付服务费,律师帮助公司起诉追讨
案情介绍:
XX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网络发布服务的公司,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约定XX公司为XX公司就某楼盘提供一系列网络发布的服务。合同履行到一半,XX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终止协议,确认了XX公司的工作量,和XX公司应当支付的服务费4.4万元。双方对此盖章确认,XX公司出具了等额发票。后XX公司拒付服务费,XX公司遂委托律师起诉XX公司。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幸运的是XX公司虽然拒付服务费,但是正常经营,法院联系上了对方,庭审过程中,XX公司不承认XX公司的服务已经得到了XX公司的验收,不同意支付服务费。
案件结果:
最终法官经过审理,认定双方的终止协议有效,XX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XX公司支付4.4万元的服务费,判决生效后,XX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
律师观点:
本案中XX公司做的比较好的一点是,双方解除合同时,签订了终止协议,给双方的权利义务做了一个结算,在一年后的今天依旧可以明确当时双方的意思。
但是由于XX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XX公司已经收到发票,导致付款条件没有成就,遂本案中经协商,XX公司重新开具了发票,XX公司收到发票后才向XX公司支付服务费。
故实践中,公司就开具发票邮寄给对方的情况,应当保证邮寄到对方公司,并保留签收证据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