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2012年认识,婚后生育一女,双方性格不合,婚后购买房屋一套。2018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分居至今。王贵真律师代理男方,经积极协调,最终房子归男方所有,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3.2万元至孩子18岁。
办案经过:
王贵真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要求抚养孩子,房产归男方,女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岁。
案件结果:
房子归男方所有,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按每月1000元,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3.2万元至孩子18岁。
律师建议:
不健康的婚姻对男女双方及孩子都是一种伤害,本案中女方多年未归,未尽到任何做母亲的义务,尽快起诉,可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审判人员赵X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