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为当事人解决巨额欠款,并成功主张利息800余万元

  • 建设工程纠纷
  • (2021)晋0581民初3705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迎文律师
2021年,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1900余万元及利息800余万元。经审理,法院完全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后被告不服,,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本律师意见,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此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此案中,本律师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长达9年的经济欠款纠纷,而且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00多万的利息,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件详情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晋0581民初3705号

原告:温州XX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迎文,北京市XX律师

被告:山西煤炭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一百零七条,判决:

一、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600余万元及利息

二、被告支付原告质保金300余万元及利息。


审判员:李某某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2021-12-30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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