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6月,被上诉人李X在土建工程中进行钢筋绑扎工作,下楼时不慎摔伤导致骨折,评定为九级伤残,向保险公司报案后遭到拒付,其依据为:被保险人李X本次出险时无安全措施,系不符合施工章程规定而导致的意外,为条款责任免除内容。一审法院认为,李X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要求,且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未作明确说明,对该辩称依法不予支持,保险公司应赔付原告的保险金额为8万元。
案件结果:
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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