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代理被告开庭后,原告撤回起诉

  • 建设工程纠纷
  • (2023)京0106民初12289号
建设工程纠纷
熊雪莲律师 在线
北京法畅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经过庭审质证,原告证据不足,不得不撤诉,否则判决也会不支持,原告考量之后及时撤诉

案件详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06民初12289号

原告:北京XX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政府东侧海惠城XX-2054

法定代表人:程XX,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XX,男,该单位员工。

被告:北京XX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XX。

法定代表人:董XX,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雪莲,北京XX律师

第三人:常XX,男,1983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江苏XX公司工人,住陕西省咸阳市雪优花园东区21号楼1单XX。

原告与被告、但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2023年6月13日立案,审理过程中,北京XX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向原告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XX公司撤诉。



  • 2023-07-11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熊雪莲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熊雪莲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9
熊雪莲律师
11101202****7166 执业认证
  • 北京法畅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建设工程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北京市大兴区新媒体东环路南段七号院
专注建筑工程,刑事领域
  • 132 6931 2493
  • xxl1990112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