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望城区人民法*
民事判决书
(2023)湘0112民初2250号
原告:湖南省XX**公*,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天心区劳*西XX。
法*代表人:董XX,董*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XX,湖南XX律师*托诉讼代理人:林XX,湖南XX律师。
被告:怀*XX**公*,住所地湖南省怀*市鹤城区城北XX*侧恒大影城XX。
法*代表人:胡XX。
委托诉论代理人:廖X,女,**公**工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2019年7月起为被告建设中央广*(造价3.54亿元)项*工程。被告自2021年**起长时*不按约足额支*工程*导致项*停工。后*配合重启工程**,两**公**工复产达成*议,但被告拒绝支*工程*工至复工复产前欠付的工程*及停工损失。经*告多次催要无果。该案涉及项*系保交楼项*,涉及金*过亿,且受社会各界关*,属于*型重大疑难复杂的建工案件。原告为维护自身权*,拟向*民法*提起诉讼,遂委托林XX律师*任***公**理人。
代理思路
林XX律师*到委托后,第一时*与项*部相**员联系,并组建工作群聊。为达到高*帮助委托人确认债权*目的,根据**公**求并结合案件情况*法*类案,提出“起诉确权,搁置争议”诉讼策略。按该诉讼策略与项*部人员一同将欠付工程*、未兑付商*、停工损失、赶工进度奖、工程*系函等证据材料分门别*搜集整理。随后***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各项*失合计1.44亿余*。
办案结果
庭审结束*,林XX律师*充***件材料,并与多次与法*沟通。最终,法*听取律师*理意见,支*原告各项*失合计1.09亿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