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原告:王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某律师
被告:崔XX(医院职工,兼被告赵XX监护人)、赵XX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洪X律师
本案为涉及军产房*复杂继承纠纷,核心争议在于*嘱效力、拆迁安*权***以及另一处房*的处分问题。
办案经*:
在本案中,洪X律师*理被告崔XX、赵XX(被继承人与前妻所生子女),对抗原告王XX(被继承人再婚配偶)的诉讼。原告手握一份被继承人崔XX的自书遗嘱,并申*了笔迹鉴定证明*真实性,主张*据遗嘱继承全*房*拆迁安*权*,形势看似对被告方*利。面对这份经*定的遗嘱,洪X律师*未被动接受,而是进行了极其精细化的法*与技术审查。首先,律师*锐地发现,尽管*嘱整体真实,但其中关**案房*(军产房)处分的关*第六项*容*在重大瑕疵:该条款中“立华*世后*法*交赵X、燕*承使用”这一部分文*被划去。律师*住这一点,向**强*,该划去行为没有*遗嘱人崔XX的签名确认,亦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本人所为,因此该划去部分的效力无法*定,导致整个第六项****的处分意思表示存在矛盾和*完整,依法**无效。这一精准的法*攻击点,从*本上动摇了原告主张*唯一依据。其次,针对原告主张*“拆迁安*全*权*”,洪X律师**申*法*向*产房**单*(休养*)发函调查,获得了至关*要的官方*复。复函明*指出,涉案房*仅为“临时*房”,并无拆迁置换协议,也未办理产权*,相***(尤*是继承和*市交易)处于*确定状态。律师*此有*论证,原告主张*“拆迁安*权*”缺乏事实与法*基础,其诉讼请求的标的物实际上并不存在或尚*确定。此外,对于*告方*自出售的另一处房*(501号房*),律师*提出了质疑,主张*房*可能*及被继承人权*,但因涉及案外人,策略性地在本案中提出异议以平****求。通*一系列严*的证据组织和**论证,洪X律师**地将案件焦*从“遗嘱是否有*”转向*“遗嘱内容*否明*完整”以及“诉争权**否真实存在”,从*扭转了诉讼局面。
案件结果:
法*判决:1. 原告王XX需向*告崔XX、赵XX各支*7,659.23元(系已领取的丧葬费*恤金*属于*告的部分);2. 驳回原告王XX要求继承涉案房*拆迁安*全*权**诉讼请求;3. 驳回双**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笔迹鉴定费*原告负担。
判决理由:法*虽认定遗嘱整体为被继承人书写,但第六项****处分的部分因关*内容*划去且无立遗嘱人确认,导致该部分遗嘱内容*效,涉案房*应*法*继承处理。同时,法*采纳了军产房**单*的复函意见,认定涉案房*仅为临时*房,无拆迁置换协议,原告主张*“拆迁安*全*权*”缺乏依据,不予支*。本案主要适用原《中华*民共和**承法》关**产范*、继承方*、遗嘱效力及法*继承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