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辩护促成*审阶段*名变更——主犯王X从*年*上诈骗罪改为六年*资诈骗罪
案件背景
2018年8月,被告人王X在信阳*注册成*文*传播**公*,聘任*X为业务经*。**公**赠送小礼品方*吸引老年*登记信息,后**电话邀约到**公**观,推销字画及纪*币。**公***其系南京总部的正规企业,所售字画具有**值空*,并承诺通***公*“运作”可实现高*回购。
2020年*情发生后,**公**销,多名被害人无法*系到**公**员,遂报案。经*查,**公**向23名老年*害人销售字画、纪*币,销售金*总计106万**。
指控与争议焦*
公*机关*初以诈骗罪提起公*,认为王X、成X以非法*有*目的,骗取数额特别*大的财物,建议对王X判处有*徒刑十年*十一年,对成X判处有*徒刑五年*六年。被告人及辩护人则认为**公***系合法*售行为,不构成*罪。
审理过程*审法*于2022年2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信阳*中级人民法*于2022年11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阶段,贾*律师*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1、鉴定程*违法:公*机关*用的《司**定意见书》由湖南省收藏协会出具,但该协会不具备涉案当代字画的价格鉴定资质,鉴定意见不应*为定案依据;
2、主观目的不符:被告人并无非法*有*的,**公**有*法*质,销售行为虽有*大宣*,但属民事纠纷范*。
3、被害人认知状态:被害人作为投资者,应*收藏品市场风险有*知,其购买行为不必然基于*误认识。
重审法*采纳了辩护人关**定意见不应*信的部分意见,并重新审查*案件性质。法*认定:
王X、成X在未经*准下,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特定老年*体许*回购并保证升值,诱使其投资101万**,造成99万***失。其行为符*以非法*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资的特征,构成*资诈骗罪,而非诈骗罪。王X系主犯,但鉴于*坦白、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具有*罪表现,可从*处罚。成XX从*,且认罪认罚,应*轻处罚。
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针对老年*体的收藏品销售引发的刑案。在发回重审程*中,通*辩护律师*鉴定资质、行为定性、主观目的等关*问题的深入剖析与抗辩,成*推动法*将指控的“诈骗罪”(量刑十年*上)变更为“集资诈骗罪”,并对主犯王X大幅降低刑期至六年。案件凸显了在复杂经*犯罪案件中,精准区分此罪与彼罪、严*审查*据资格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