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恶意拖欠货款,林树昌律师穿透多层主体,六被告连带清偿
案例专长
买卖合同纠纷、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多层债务追责
代理方向
原告(建材供货企业),主张货款及利息,诉请三家关联公司及三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结果
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货款52756.85元;
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逾期利息(以52756.8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4.355%计算至清偿之日);
三名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六被告承担。
案情内容
本案系典型关联公司恶意拖欠货款、多层主体互相推诿的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为本地建材供货企业,2021年1月,经人介绍对接被告方人员,为其供应水电器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
供货期间,我方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截至2024年8月,被告方仅支付8.6万元,尚欠货款5.2万余元。我方多次催款,三家公司互相甩锅、否认交易关系,三名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形成“公司无资产、股东不担责”的赖账局面,我方维权陷入绝境,遂委托我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研判本案核心难点:交易主体混乱、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隐蔽、股东零出资且期限未到、六被告集体拒不出庭。为突破困局,我重点开展四项核心工作:一是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二是深挖关联关系,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三是论证股东责任,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四是精准列全部被告,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
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我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偿还货款及利息,三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本案成功穿透多层主体追责,打破关联公司“独立法人”的赖账壁垒,为企业全额追回欠款本息,充分彰显专业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的关键价值,切实维护了中小企业合法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