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王凯律师:深耕行政赔偿,近500万元胜诉判决守护民企权益
一、案件简介
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王凯律师接受华亭县XX公司(下称“A公司”)委托,代理其诉XX执法局(下称“XXX执法局”)、XXX政府(下称“XXX镇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
1998年A公司成立,合法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1年因项目拆迁,XXX镇政府等单位对其部分厂区完成征收补偿,但XX路以东XXX亩土地未征收,公司后续在此新建房屋、彩棚并购置设备经营。20XX年X月至X月,XXX镇政府、XXX执法局先后作出拆迁通知、违章通知书及限期拆除决定,在A公司行政复议期限内,两被告联合强制拆除公司XX路以东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造成公司重大财产损失。
此前,A公司已就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甘XX行终XX号判决确认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20XX年X月,A公司提起本案行政赔偿诉讼,主张房屋建筑物、厂区设施、产品设备及利息损失共计XXX万余元。
二、律师辩护经过
庭审中,王凯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焦点精准发力,构建完整证据与法律逻辑链。
锁定强拆违法性:提交泾川县法院及平凉市中院生效判决,明确两被告在复议期内强拆、未履行催告公告程序、无强制执行权却违规拆房的事实,夯实赔偿基础。
论证财产合法性:提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丈量单、纳税凭证及政府检查记录,证明案涉土地合法、厂房经政府默许建设,非违法建筑,应受法律保护。
明确损失金额依据:提交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证明房屋建筑物价值XXX万余元;同步提交设备合同、搬迁清单等,佐证其他财产损失,主张合法权益应全额赔偿。
反驳被告抗辩:针对被告“建筑违建、已获补偿、无因果关系”的抗辩,王凯律师指出,20XX年补偿系XXX路西侧厂区,与本案东侧厂区无关;被告强拆程序违法,无法证明财产损失非其导致,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三、判决结果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20XX)甘XXX行赔初X号判决采纳王凯律师核心代理意见:
XXX执法局、XXX镇政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A公司财产损失XXX元;
驳回A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价值
王凯律师凭借扎实专业能力与丰富行政诉讼经验,成功将当事人合法权益转化为实际赔偿。面对行政机关强势抗辩,精准把握行政赔偿案件举证规则与法律适用要点,通过梳理复杂事实、固定关键证据、精准法律论证,突破“违建不予赔偿”“已补偿不重复赔偿”等抗辩壁垒,为当事人挽回近500万元经济损失,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产权,彰显行政诉讼律师“以法维权、以理护权”的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