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基层涉林刑事案件。被告人因自用建房需要,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在自家自留山采伐林木数十立方米,被公诉机关指控滥伐林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自首、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采伐自用、家庭困难、社会危害性极低、量刑过重。
李显诗律师二审全程辩护,精准提炼从轻情节、论证量刑畸重、全力争取轻判。
案件总结
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李显诗律师辩护意见,改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大幅减轻刑罚。
律师价值
本案系基层刑事、量刑辩护典型案件,李显诗律师凭借刑事量刑辩护专业、庭审说服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轻判,核心价值突出:
1. 精准认定自首,奠定改判法定基础
李显诗律师精准论证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为改判提供决定性法定依据。
2. 全面梳理酌定从轻情节,构建完整从轻辩护体系
李显诗律师系统梳理: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采伐自用、无牟利、家庭困难、社会危害性极低、悔罪深刻,全面支撑从轻、减轻处罚。
3. 二审庭审精准抗辩、逻辑严密、说服合议庭
庭审中,李显诗律师围绕自首、认罪认罚、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量刑畸重五大要点,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直击一审量刑错误,最终成功改判、大幅减轻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