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熙薇律师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原告)系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通行时被机动车碰撞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被告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涉车辆在被告二(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额200万元)。事故发生后,委托人产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多项损失,与两被告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团队完成以下工作:
证据梳理:调取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核心证据,固定事故责任及损失依据;
鉴定推进:协助委托人完成伤残等级(“十级”)、误工期、护理期、后续治疗费鉴定,明确赔偿计算标准;
庭审应对: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不赔”“误工费标准过高”等抗辩意见,提交收入行业标准、医疗必要性等证据,逐一反驳;
损失核算:逐项核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13项损失,剔除不合理主张,确保诉求合法合规。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代理律师意见,认定被告一负全责,案涉损失未超出保险限额,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最终判决支持委托人以下损失(均已脱敏):
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合计数万元;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数十万元;
护具费、鉴定费、财产损失等数千元。
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委托人仅需承担小部分费用。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履行赔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