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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调解完胜:余艳芬律师代理被告锁定存款股票及抚恤金,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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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余艳芬律师代理被告(被继承人之子),在原告主张三人均分遗产的不利局面下,通过调解为被告争取到全部存款及股票、全部丧葬抚恤金,另加6.6万元现金补偿,合计价值远超其法定应得份额。她精准把握各方诉求,以房产和赔偿款归原告为筹码,换取被告获得流动性更强的现金资产及专项款项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细过程

被继承人王某某于2024年11月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未留下遗嘱。原告一(被继承人的再婚妻子)与原告二(被继承人的继女,随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遗产:1. 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一套房产(价值约40万元),三人各分得1/3;2. 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及股票(约10万元),原告一分得2/3.原告二与被告(被继承人之子)各分得1/6;3. 交通事故赔偿款576.868.19元,三人各分得1/3;4.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约22万元),三人各分得1/3.

被告(被继承人之子)委托余艳芬律师代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归原告一所有,交通事故赔偿款576.868.19元归原告一、原告二共同所有;原告一补偿被告66.000元(逾期加付违约金5.000元)。二、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148.744.25元归被告所有。三、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140.280.94元及股票账户内的股票份额及资金均由被告继承。四、案件受理费减半5.317元由原告一负担。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被告获得全部存款及股票:被继承人名下14万余元存款及股票账户全部归被告继承,价值远超按人头均分。

被告获得全部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近15万元款项归被告一人所有,原告放弃分割。

被告额外获现金补偿6.6万元:原告一除获得房产和赔偿款外,还需另行补偿被告6.6万元。

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5.317元由原告一负担,被告无任何费用。

三、余艳芬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余艳芬律师代理被告(被继承人之子),在原告主张三人均分遗产的不利局面下,通过调解为被告争取到全部存款及股票、全部丧葬抚恤金,另加6.6万元现金补偿,合计价值远超其法定应得份额。她精准把握各方诉求,以房产和赔偿款归原告为筹码,换取被告获得流动性更强的现金资产及专项款项,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四、案件结果

裁判法院: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果:

被继承人房产归原告一所有,交通事故赔偿款归原告一、原告二共同所有;原告一补偿被告66.000元(逾期加付违约金5.000元);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148.744.25元归被告所有;

被继承人名下存款140.280.94元及股票账户全部由被告继承;

案件受理费减半5.317元由原告一负担


  • 1970-01-01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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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艳芬律师,浙江大学法学院毕业,执业十五年,现为浙江嘉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耕衢州地区法律实务,累计办理民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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