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淑娜律师代理900万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成功促成夫妻股东对千万欠款连带担责
一、案件详情
承办律师:蒋淑娜(浙江大容律师事务所)
被代理人:张X(原债权出让方)
对方当事人:XX 针纺公司、李X、王X(公司两名自然人股东,二人系夫妻)
张X持有第三方大额生效债权,后与 XX 针纺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900 万元对价将涉案债权转让给该公司,款项分三期支付。合同签署后,XX 针纺公司仅支付 200 万元转让款,剩余 700 万元款项逾期拒不支付。
张X委托浙江大容律师事务所韩刚亮、蒋淑娜律师提起诉讼,起诉要求 XX 针纺公司支付剩余 700 万转让款、合同约定 200 万违约赔偿金,同时主张李X、王X作为公司股东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法院全额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判令 XX 针纺公司支付 900 万元款项,夫妻股东李X、王X承担连带责任。
XX 针纺公司及李X、王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无需承担 200 万违约金、股东不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审法院驳回对方免除连带清偿责任的上诉主张,仅酌情调整违约金计算标准,最终判令 XX 针纺公司支付 700 万本金,并按 LPR1.95 倍计付逾期利息,李X、王X继续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案件总结
案涉债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合意订立,合法有效,受让方逾期付款构成根本性违约,理应履行剩余款项支付义务;
李X、王X为 XX 针纺公司全部持股股东且系夫妻关系,股权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实质构成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人无法举证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依法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法院基于实际损失考量,调低固定200 万元违约金,变更为按 LPR1.95 倍计算逾期利息,但我方核心诉求即700 万本金给付、夫妻股东连带清偿全部债务的主张全部得到法院终审支持,当事人回款权益得到完整保障。
三、律师价值
1、精准锁定主体:办案律师深挖股权结构与股东身份关系,抓住二被告股东系夫妻的关键事实,援引公司法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裁判规则,突破有限责任壁垒,顺利追加两名自然人股东为连带债务人,从根源上扩大当事人财产执行范围,极大提升回款保障;
2、合同法律适用把控到位:针对被告提出 “继续履约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 的抗辩意见,律师依据民法典规定答辩,厘清继续履行与违约责任并行主张的法律依据,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受让方需承担逾期违约赔偿责任;
3、全程诉讼策略落地:从一审立案、证据组织到二审应诉,层层驳斥对方不合理上诉理由,即便二审违约金金额微调,但当事人 700 万本金债权及连带追责的核心目标圆满实现,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上千万元的财产权益,实现案件诉讼利益最大化;
4、实务参考价值:本案形成夫妻持股公司债务由股东连带清偿的胜诉判例,为同类债权转让纠纷、夫妻持股企业债务追索案件积累成熟办案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