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万民间借贷二审驳回上诉案|湖北刻度荆州律所团队代理借款人维持还本付息判决
一、案件详情
张X向李X出具 25 万元书面借条,约定月息 1 分。张X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案涉款项系案外人资金、自身仅系履职签字,未实际收取借款,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湖北刻度荆州律所团队接受李X委托二审应诉,梳理借条、多年利息转账流水、双方沟通记录举证:张X自愿出具债权确认借条,长期按月支付利息,足以认可借贷事实;款项按张X指示第三方交付,不影响借贷关系成立。二审法院驳回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张X偿还 25 万元本金及合法利息的原判,当事人债权全额得到司法确认。
二、案件总结
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长期持续支付利息,足以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成立,款项转交第三方不免除还款义务。
主张签字属于企业职务行为,无完整用工、授权证据佐证的,法院不予采信。
借款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可适用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合法约定利息依法支持。
夫妻一方单独出具借条,出借人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活的,另一方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律所团队价值
固定利息支付流水核心证据,直击对方 “无真实借款” 上诉核心抗辩,一审判项完整保留。
精准区分个人借款与企业履职行为举证标准,击破对方免责说辞。
厘清新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边界,利息计算标准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二审高效应诉,一次性驳回对方全部上诉主张,避免债权缩水。
自然人借贷一二审一体化代理,证据梳理、庭审抗辩形成成熟流程。
四、适用场景
个人之间大额民间借贷,借款人以未收款、职务签字为由上诉拒还;
资金按借款人指令转入第三方账户引发借贷真实性争议;
夫妻单方借款,对方主张共同还款抗辩纠纷;
借款跨民法典施行前后,利息标准法律适用分歧;
五、服务指引
持有借条、转账凭证遭遇借款人上诉抗辩,委托湖北刻度荆州律所团队:
借贷全套证据归集:借条、利息转账、微信短信沟通记录;
区分个人借款 / 职务行为法律抗辩,制定庭审辩论思路;
一二审全程出庭,精准适用新旧借贷司法解释;
利息分段精准测算,保障合法利息全部支持;
胜诉后强制执行代理,查封借款人名下资产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