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A装饰工程公司与B建设集团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A公司按约完成工程项目后,XX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81万余元未付。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王X律师处理该笔欠款。
王X律师接受委托后,沿用了此前成功验证的非诉解纷路径,没有启动诉讼程序,而是主动对接杭州律谐调解中心申请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律师向XX公司全面梳理了工程交付及验收的完整证据链条,明确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就欠款金额及还款安排达成一致。
2025年6月12日,双方在调解中心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XX公司分三期支付工程款812598元;若XX公司任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A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签署后,王X律师同步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XX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以及如何确保这笔81万余元的款项在约定时间内安全收回。由于工程已经交付,债务本身并无争议,核心问题在于付款安排和违约保障机制。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突破点在于将争议化解在诉前阶段。王X律师通过调解程序,在未启动诉讼的情况下即完成了债权确认,并在调解协议中预设了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一旦XX公司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A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A公司的债权回款提供了充分的履约保障。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王X律师代理原告(收款方),通过“诉前调解+违约加速到期+司法确认”三轨并行策略,将81万元工程欠款锁定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未经诉讼即取得法院裁定书。该案为客户省去了通常1年以上的诉讼周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债权确认与执行保障。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以司法确认程序结案。法院裁定双方在杭州律谐调解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赋予其强制执行力。XX公司需分三期支付工程款812598元,若任一期违约,A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未经诉讼即完成债权确认与执行保障。
六、 典型意义
本案是“诉前调解+违约加速到期+司法确认”模式在处理工程款纠纷中的又一次成功验证。81万余元的工程欠款,未经过一审二审的漫长诉讼,仅通过诉前调解、嵌入违约加速到期条款、司法确认三个步骤即完成了从“欠条”到“判决书级别执行力”的转化。对于工程款纠纷这类事实争议不大、但履行风险极高的案件,这一模式证明了非诉路径在处理工程款债权中的普适性和可复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