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案13万元|克拉玛依柴杰律师代理伤者,调解获双十级伤残足额保险赔偿
##内容###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日路口等待信号灯时,出租车乘车人开门与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多处骨折、眼部出血。交警认定开门乘车人承担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次要责任,伤者无责。涉案出租车登记所有人为第三方,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且事故在保险期内。伤者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核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等全部损失合计194618元。事故发生后乘车人垫付3400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18000元医疗费,伤者起诉四方被告主张全额赔偿并承担诉讼费,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收集事故认定书、全套诊疗票据、伤残鉴定意见书,逐项核算全部法定赔偿项目;梳理多方责任划分、保险赔付比例、各方垫付金额,统筹四方主体开展调解,划分保险赔付、当事人承担鉴定费与诉讼费的分配方案,同步处理垫付费用返还事宜,一次性化解多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保险公司按期赔付伤者保险理赔款130452.30元,并返还乘车人垫付款1000元;主次责任方当场分别支付鉴定费560元、240元;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454.53元,由主次责任方各承担一半并当场付清,各方就本次事故无其他争议,调解文书具备强制执行力。
##律师核心价值
梳理双十级伤残完整损失证据,划分多方事故责任与保险赔付比例,统筹四方调解一次性结清全部赔偿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