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全胜代理案
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签订《美*佳店铺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将名下百货店铺经营权、对应股份作价 10 万元转让给被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整履行全部过户、证照变更义务,案涉店铺工商、食品经营、烟草专卖许可均已变更至被告名下,被告仅支付 3 万元转让款,剩余 7 万元长期拖欠。合同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条款,原告多次电话催告尾款无果,委托刘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转让款 7 万元、违约金 7000 元,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缺席审理。
二、办案经过
- 完整归集全套交易与过户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整理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原店铺工商 / 食品 / 烟草许可证、变更后新店铺营业执照、双方沟通催款记录等完整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全部履约、被告欠付尾款事实清晰。
- 起草起诉状,明确两项核心诉讼主张结合合同付款、违约条款拟定诉讼文书,清晰列明要求支付剩余 7 万元转让本金、7000 元违约金两项诉求,准确引用合同约定及债权相关法律依据。
- 庭审完整举证,夯实全部债权事实开庭时原告及代理律师到庭,当庭出示全部书证,完整陈述合同签订、店铺交接、证照过户、多次催款、被告拖欠款项全过程。被告放弃答辩、质证权利,法院直接采信原告全部证据。
- 法院缺席审理,全额支持原告诉求法庭核查全部证据后,认定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原告主张本金及违约金均符合合同与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全额支持的缺席判决。
三、办案结果
一审判决内容:
- 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 70000 元 + 违约金 7000 元,合计 77000 元;
- 若被告未按期足额给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 本案案件受理费 775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四、律师价值
- 完备证据搭建,应对被告缺席庭审提前完整收集转让合同、经营证照变更全套书面证据,即便被告拒不出庭、放弃抗辩,现有证据也足以完整还原案件事实,不存在事实认定漏洞,保障原告诉求全部被法院采信。
- 精准拆分本金、违约金双重债权主张严格依照合同违约条款拟定诉讼请求,同时主张欠付转让款与约定违约金,两项诉求均得到法院全额支持,完整弥补原告资金占用损失。
- 高效推进简易程序,快速拿到生效债权文书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文书起草、立案到开庭一站式代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快速取得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一审判决书,为后续财产执行奠定基础。
- 厘清店铺经营权转让法律关系准确区分店铺整体转让、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适用债权、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则进行说理,让法院清晰认定被告全额付款义务,无任何抗辩空间。
- 全部诉讼成本由败诉方承担案件受理费最终判由被告承担,原告无需承担维权诉讼开支,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