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刘XX、王某某、王某某与李XX、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王展涛律师 在线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64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醉驾情形下保险公司通常以各种理由拒赔,王展涛律师通过准确的法律适用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维护了三名原告(含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刘XX、王某某、王某某与李XX、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27日,被告李XX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原告刘XX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XX及车上两名未成年子女王某某、王某某受伤。交警认定李XX承担主要责任,刘XX承担次要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三原告住院治疗5天,刘XX经鉴定护理期7天、营养期7天、误工期20天(不构成伤残)。保险公司辩称驾驶员醉酒驾驶、未报案、无法核实事故真伪,不应赔偿。被告李XX经传唤未到庭。

判决结果

一、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合计14341.42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王展涛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展涛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563
王展涛律师
14114202****1837 执业认证
  •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联合大厦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1839律师办公室
河南商丘执业律师,具有多年执业经验,擅长领域全国刑事辩护、企业法务、民商代理、网络犯罪
  • 158 2475 935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