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建设单位将公园修缮工程项目发包给总包企业,总包承接工程后又将项目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造价结算文件。发包单位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剩余工程款项长期拖欠未结清。
后续实际施工人与委托人签署合法债权转让文书,将案涉全部工程款债权完整转让至委托人名下,并完成债权相关告知流程。委托人取得债权后,委托杨慧欣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单位全额支付欠付工程款,同时主张自工程结算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要求对方承担保全保险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维权开支。案件审理中追加总包企业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各方就欠付工程款金额开展核对磋商。
二、案件结果
经杨慧欣律师全程参与对账、多轮法庭调解谈判,法院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达成对委托人高度有利的完整履约方案:
1.全额债权完整锁定,债务直接向委托人清偿
2.阶梯式长期分期还款方案,兼顾回款可行性
3.增设强力逾期加速到期违约条款(核心谈判成果)
4.保全解除配套履约安排,平衡双方权益
5.全部诉讼受理费由发包单位承担
6.工程相关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无后续纠纷
三、杨慧欣律师本案核心代理价值
1.案件包含发包、总包转包、实际施工、债权转让四层法律关系,主体多、流程复杂。杨慧欣律师完整梳理施工合同、验收结算文件、债权转让协议全套证据,清晰论证委托人合法债权主体资格,扫清起诉主体障碍,让法院认可委托人直接向发包单位主张款项的权利。
2.调解过程中始终优先保障委托人本金完整,仅主动放弃利息诉求换取稳定分期还款方案,守住当事人最核心财产权益,避免为快速结案大幅折损工程款本金。
3.普通调解仅约定分期节点,缺乏逾期制约。律师主动谈判增设全额提前执行、额外计息双重违约条款,一旦对方拖欠任意一期,全部剩余款项可一次性强制执行,从根源降低分期回款坏账风险。
4.谈判中重点争取债务直接向委托人支付,跳过总包第三方,杜绝款项流经中间主体被截留、挪用的可能性,直接打通回款通道
5.合理设计首期付款后解除保全的配套条款,缓解对方账户查封带来的经营压力,弱化对方抵触情绪,大幅缩短调解磋商周期,高效促成三方统一认可的和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