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案号:某 辽某民终某 号,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某人民法院。
王永远律师为本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某 年某 月某 日,肇事驾驶员驾驶车辆逆行撞击骑行自行车的A,后续连环碰撞路边三台停放无责车辆,交警认定肇事司机全责,A无责。A重伤住院 52 天,确诊中型颅脑损伤、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产生大额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一审法院判令肇事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三者险内赔付合计 367490 元,肇事司机承担病历复印费 164 元,驳回A部分诉求。某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路边三台未接触伤者的无责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分担无责赔付责任,要求改判或发回重审。王永远律师代理A参与二审应诉。
二、律师代理应诉经过
事实逻辑梳理:明确区分事故因果关系,伤者仅与肇事车辆发生直接碰撞,三台路边停放车辆全程未接触A,伤者损害结果与三台车无任何因果关联;
法律适用辩驳:精准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76 条适用前提,该条款仅适用于多方机动车均参与碰撞、均存在事故关联的场景,本案三无责车辆未参与致伤过程,不满足无责赔付适用条件;
完整固定损失证据:一审阶段已归集全部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护理协议、伤残鉴定报告、误工、交通凭证,全部赔偿项目标准均有证据支撑;
二审庭审抗辩:针对保险公司上诉唯一核心观点逐条驳斥,论证一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完全无误,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法院最终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某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沈阳市某人民法院 某 辽某民初某 号一审全部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 2589 元,全部由上诉方某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终审生效判决确认赔付明细:某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营养费 204482.21 元;赔付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 162807.8 元;赔付自行车财产损失 200 元;肇事司机赔偿病历复印费 164 元,合计赔付A 367654 元。
四、王永远律师代理核心价值
精准厘清交通事故因果关系,从根源击破保险公司上诉核心抗辩逻辑,二审完整保住一审全部赔偿款项;
准确区分交强险无责赔付法律适用边界,纠正保险公司对法条的片面曲解,说服中院维持全部赔偿金额;
全流程完整归集人身损害全套证据,一审法院足额支持九级伤残、长期护理、大额医疗等核心损失;
二审诉讼费全部由上诉保险公司承担,当事人无需额外承担二审维权成本。
五、案件适用场景
多车连环交通事故,伤者仅与全责肇事车发生接触,保险公司要求无关无责车辆分摊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颅脑、骨骼多处重伤,构成伤残,主张医疗费、长期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 + 百万三者险,保险公司一审赔付后不服上诉、试图削减赔偿金额;
伤者住院期间一级护理、出院后医嘱持续陪护,需要主张住院 + 休养期完整护理费;
事故后产生牙齿修复、康复治疗等后续医疗支出,保险公司不予认可;
交通事故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提起二审上诉,当事人需要专业律师应诉维稳赔偿金额;
非机动车骑行者遭遇机动车撞击受伤,想要足额主张伤残、护理、营养、交通等全部法定赔偿。
六、法律服务指引
事故发生后留存事故认定书、全部门诊 / 住院病历、CT 影像、医疗缴费票据,后续修复牙齿、康复治疗票据一并保存;
存在一级护理、出院需专人陪护情形,留存护工协议、发票、医嘱单,作为护理费主张依据;
交通事故涉及多台车辆时,区分车辆是否与伤者发生物理接触,无关车辆无需承担无责赔偿;
保险公司以多车事故为由要求分摊赔偿、压低赔付金额时,及时委托侵权律师梳理因果关系进行抗辩;
即便一审胜诉,保险公司大概率上诉,提前委托律师应诉,避免二审改判减少赔偿款。
七、全文总结
本案是交通事故一审全胜、二审成功维稳赔偿款的典型案例。王永远律师作为伤者A全程代理律师,一审阶段完整举证支撑全部人身损害赔偿诉求,法院支持超 36 万元赔偿;面对保险公司二审以 “多车无责赔付” 为由提起的上诉,律师精准辨析事故因果关系与法律条文适用条件,论证路边未接触伤者的三台车辆无需承担赔付责任,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全额维持一审赔偿金额,二审诉讼费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本案清晰体现交通事故维权关键点:区分事故因果主体、完整留存伤残及护理证据、精准对抗保险公司不合理减赔主张。交通事故受害方委托专业人身损害律师,既能在一审足额拿到各项赔偿,也能在二审守住胜诉成果,避免保险公司上诉削减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