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沈X、汤X、叶X系某市某区某小区某栋某号房的所有权人及住户,李XX、李XX、李XX系相邻的某栋某号房住户,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2017年初,沈X等人发现其房屋客厅与相邻房屋卫生间毗邻的墙面出现大面积渗水,导致墙皮脱落、发霉,严重影响正常起居生活。沈X等人多次与相邻房屋住户沟通,希望对方配合排查漏水原因,但对方始终拒绝维修人员上门。随后,沈X等人请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面协调,并多次向某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但相邻房屋住户仍拒绝配合,某物业公司亦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沈X等人无奈之下,只能自行聘请师傅粉刷自家客厅墙面,但不久后渗水问题再次出现。截至起诉之日,该渗水问题一直无法得到根本解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沈X等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全面排查并修复渗水位置直至不再漏水,彻底消除对原告房屋的渗水影响;判令四被告对原告房屋客厅墙壁等处的损害进行维修并恢复原状,恢复原状费用暂计200元由四被告承担;并由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鉴定费用。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相邻房屋渗水的原因查明及责任归属。由于漏水点位于相邻房屋卫生间内部,属于隐蔽工程,在被告拒绝配合开门检查的情况下,如何查明渗水原因、确定责任主体是本案的首要难题。其二,维修方案的制定与费用的承担机制。在责任尚未完全明确的情况下,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与维修方案,既保障原告房屋的正常使用,又兼顾被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合理分配排查及后续维修产生的费用,是化解双方矛盾的关键。此外,被告前期抵触情绪较大,如何打破僵局、促成双方配合排查,也是本案审理的重点。
【裁判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最终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李XX、李XX、李XX于2026年2月26日前向某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综合窗口提交关于相邻不动产的维修基金申请;二、李XX、李XX、李XX同意凿开相邻不动产卫生间与原告不动产相邻的墙壁,以配合检查管道漏水问题;三、若经检查确认为相邻不动产水管漏水问题,一切维修管道、修复墙面费用均由李XX、李XX、李XX承担;若非相邻不动产水管漏水问题,修复墙面费用由沈X、汤X、叶X承担;四、沈X、汤X、叶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元,由沈X、汤X、叶X负担。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该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