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经过
原告张X与被告邢X因建设工程施工事宜产生合作。在施工过程中,原告张X组织人员进行了相关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项进行了初步结算。然而,被告邢X因自身资金周转等原因,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原告张X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原告张X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被告邢X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律师费等。同时,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原告张X在起诉时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据此冻结了被告邢X名下的银行账户及相应价值的财产。被告邢X在收到法院传票及保全裁定后,面临账户被冻结、正常生活和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困境,遂委托徐秋芳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二、争议焦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程欠款的具体金额及计算标准。原告主张的工程款本金、逾期利息(包括LPR的倍数计算)以及律师费总额较高,而被告对部分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金额存在异议,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标准过高,加重了其负担。
第二,付款期限与资金筹措。被告邢X认可拖欠工程款的基本事实,但表示目前资金链紧张,无法一次性全额支付原告主张的所有款项,需要一定的宽限期来筹措资金。
第三,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被告账户被冻结导致其无法正常流转资金,如何在不损害原告债权实现的前提下,尽快解除或调整保全措施,是被告面临的紧迫问题。
第四,违约责任的设定。若被告在调解后再次违约,原告有权主张的惩罚性金额及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何界定,双方需要达成一个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又不至于让被告陷入绝境的平衡点。
三、办案经过
徐秋芳律师接受被告邢X的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开展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
首先,全面审查证据与案情分析。徐律师详细查阅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施工合同、结算单据及保全裁定等材料,并与被告进行深入沟通,核实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已付款项及欠款明细。经分析,徐律师确认被告确实存在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原告要求支付本金的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及高额律师费,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调整空间。
其次,制定调解策略。鉴于被告账户已被保全,若案件进入漫长的判决及执行程序,不仅被告需承担高额的利息和诉讼成本,其个人信用及正常生活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徐律师向客户客观分析了诉讼风险,建议采取“以时间换空间、以诚意换谅解”的调解策略,争取延长付款期限,同时尽力核减违约金和律师费。
再次,积极沟通与多轮磋商。在法院主持下,徐律师与原告及其代理人车X、应X进行了多轮面对面及背对背的沟通。徐律师一方面向原告释X被告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说明若坚持判决,后续执行可能面临风险;另一方面,提出被告愿意积极还款的诚意方案。针对原告主张的2.1万余元及5.7万余元等款项基数及LPR 3倍的利息,徐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类案判决,据理力争,成功说服原告降低预期。
最后,促成调解协议。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在付款金额、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诉讼费用承担等方面达成一致,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四、案件结果
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邢X支付原告张X工程款4.5万元,上述款项被告于2025年8月19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若被告邢X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张X有权按照特定基数(包含2.1万余元及5.7万余元等款项)及按LPR的3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及四千元律师费,扣减被告已履行的款项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九百余元、保全费八百余元,合计一千七百余元,由被告邢X负担(该款原告已交纳,被告于2025年7月19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经审查,确认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五、案件价值
本案的成功调解,对被告邢X而言具有显著的现实价值。
其一,有效化解了保全危机。通过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明确了还款计划,为后续申请解除银行账户冻结、恢复正常资金流转创造了条件,避免了因账户长期冻结导致的次生风险。
其二,大幅降低了违约成本。徐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谈判,成功将原告主张的高额逾期利息及律师费进行了合理压缩,并将付款期限宽限至2025年8月,为被告争取了宝贵的资金筹措时间。
其三,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拖延。调解结案使得案件免于经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漫长周期,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诉讼精力,使被告能够尽早从诉讼泥潭中抽身,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
其四,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张X的债权得以明确和实现,又兼顾了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适用场景
本案的办案思路和调解策略,可广泛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民商事纠纷: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工程结算、工期延误、质量瑕疵等复杂问题,双方对金额争议较大,且施工方往往面临资金压力,通过调解快速回笼资金或明确付款计划是首选。
2. 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债务人确有还款意愿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债权人希望尽快收回借款。通过调解设定合理的分期方案及违约惩罚条款,能有效平衡双方诉求。
3. 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存在欠款事实,但双方对违约金、利息计算标准存在分歧。律师可通过专业谈判,剔除不合理的违约金诉求,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和解方案。
4. 涉及财产保全的案件:当一方当事人因账户被冻结而面临经营或生活危机时,通过积极调解、提供担保或达成还款计划,是解除保全、恢复正常的有效途径。
七、案件总结
在民商事诉讼中,判决并非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调解往往能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实现定分止争。本案中,徐秋芳律师面对被告账户被保全的不利局面,没有盲目对抗,而是精准把握案件核心矛盾,制定了务实高效的调解策略。在谈判过程中,徐律师充分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和卓越的沟通技巧,不仅成功核减了不合理的违约金诉求,还为被告争取到了充裕的付款期限。本案的成功办理,再次印证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也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化解复杂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核心价值。通过本案,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眼前的法律危机,更学到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在博弈中寻求共赢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