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两家企业之间发生资金往来,出借企业向对方公司转账合计XXX元,转账备注为借款。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借款企业迟迟不予归还。
出借企业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XXX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150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被告抗辩:案涉160万元已经通过股东会决议由借款转变为投资款,不应当再归还借款。
一审判决支持出借方主要诉求后,借款企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出借方已经出具股东会决议,案涉款项性质已经变更为投资款,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本案维权难点: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案涉160万元是借款还是投资款。企业之间资金往来,区分借款与投资是审理关键;仅有单方股东会决议,没有双方合意的转投资协议,缺少投资核心条款(投资形式、持股比例等),能否发生“借款转投资”的法律效果存在争议;被告二审坚持款项为投资款,需要驳斥其上诉观点;另外还存在律师费是否应当支持的争议点。刘涛律师接受出借企业委托,代理本案一审、二审诉讼。
二、案件结果
1.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达成借款转投资的合意,单方股东会决议不能改变款项性质;判决被告偿还160万元本金,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逾期利息;无合同约定,高额律师费不予支持;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 二审阶段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进一步明确:仅有单方股东会决议,无双方签署的借款转投资协议,缺少增资、持股比例等投资必备条款,出借方起诉要求还款,以行为表示不认可转投资;被告主张的第三方股东登记,无法证明与出借企业存在关联。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3.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693元,由被告承担9284元,原告承担140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272元,全部由上诉人(原审被告)负担。
整体辩护成果
本案涉案金额160万元,属于企业之间民间借贷纠纷,对方以单方股东会决议抗辩借款已经转为投资款,企图免除还款义务。刘涛律师代理出借企业,一、二审充分论证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款项性质仍为借款,成功全额支持160万本金以及对应的逾期利息,保全费亦由对方承担,维护企业大额资金债权。
三、律师价值
企业商事往来当中,转账备注、单方内部股东会决议不等于双方达成新合同合意;借款转为投资,必须要有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具备投资的核心权利义务条款,仅有单方内部文件,不能变更原有款项法律性质。刘涛律师从接案事实梳理、证据归集、风险预判、诉讼策略制定、一、二审举证质证、判决书解读全流程深度介入,各个关键节点发挥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归集全套证据,识别案件法律风险,完成当事人风险预判与心理疏导
刘涛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梳理企业转账、备注借款、后续催款、对方提交股东会决议、一审诉讼、上诉全部案件事实。XX银行转账流水(备注借款)、保全相关材料、对方提交的股东会决议等全套证据。
律师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第一,被告拿对方内部股东会决议主张借款转为投资款,如果法院认定为投资,出借方将无法要求返还160万本金;第二,借款转投资需要双方合意,本案只有单方决议,但是商事案件当中存在裁判认定不确定性;第三,律师费没有书面合同约定,该部分诉请存在得不到法院支持的风险。律师向当事人讲解企业民间借贷、借款转投资的裁判规则,释明“单方内部决议≠双方合同合意”,客观告知律师费诉求的举证短板,疏导企业大额资金被拖欠的经营压力,帮助当事人建立理性的诉讼预期。
2. 搭建完整诉讼思路,确立办案策略,梳理证据链条,准备全套诉讼文书材料
刘涛律师确立办案思路:核心目标,确认案涉160万元属于企业间借款,要求对方还本付息;做好对方主张“借款转投资”的抗辩预案,重点论证仅有单方股东会决议,没有双方合意转投资协议,没有股权比例、增资方式等投资必备条款,不发生法律上债的变更;同时对律师费诉求如实提示风险。
证据分组整理:银行转账凭证,备注“借款”证明借贷初始合意;整理催款沟通记录;针对被告提交的股东会决议,提前准备抗辩意见:仅属于单方内部文件,不对我方产生约束力。起草一审起诉状、证据目录,后续针对上诉,准备二审答辩意见,完成一、二审全部文书准备。
3. 庭审开展举证质证,驳斥对方抗辩意见,围绕法律要件发表完整代理意见
一审庭审提交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当初出借160万并且转账备注为借款,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针对被告“借款转为投资款”的抗辩发表意见:股东会决议属于对方单方内部文件,双方没有签署借款转投资书面协议,对于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估值等核心投资条款完全没有达成一致,不产生借款转为投资的法律效力,被告应当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二审阶段,针对上诉理由进一步发表代理意见:没有双方合意的转投资协议,缺少投资必备条款,我方提起诉讼要求还本付息,以行为表明不接受借款转投资;对方提到第三方股东登记,也不能证明第三方系我方指定主体,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求二审维持原判,辅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
4. 拿到一、二审判决书,逐条解读判项,做好履行、强制执行风险提示
拿到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刘涛律师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全部判项:释明法院认定160万属于借款的裁判逻辑;解读逾期利息计算标准;说明律师费因为没有合同约定不予支持的裁判理由;提示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成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企业间借款VS投资款争议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
依托本案办案经验,沉淀同类案件办案流程:重点核查转账备注、资金交付背景;区分单方内部股东会决议和双方合意合同;重点审查投资类法律关系必备条款(出资形式、股权比例、权利义务);区分“借款”和“投资”的法律后果;预判对方以内部文件抗辩债务消灭;判决之后做好强制执行方案规划。
刘涛律师处理企业之间民间借贷纠纷,面对被告以单方股东会决议主张借款转为投资款的抗辩,一、二审均取得胜诉,全额支持160万本金及逾期利息,保护企业重大财产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企业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对方拿单方股东会决议、内部文件抗辩案涉借款已经转为投资,拒绝归还本金,需要起诉追回借款本息,可委托刘涛律师提供民间借贷全套法律服务:
1. 企业之间大额资金出借,转账备注为借款;
2. 被告拿出单方股东会决议、内部文件,主张借款转为投资,拒绝还款;
3. 案件经过一审,对方不服提起上诉,需要二审应诉;
4. 争议焦点在于区分企业往来属于借款法律关系还是投资法律关系;
5. 卷宗研读、银行及商事证据梳理、起诉立案、一/二审庭审举证质证、判决书解读、强制执行指引全套民商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