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系互联网软件开发企业,2009年成立,自主研发建站系统以及1000余套收费网站模板,相关软件模板市场知名度较高,属于企业核心竞争资源。经原告调查取证,被告在未取得授权、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形下,擅自复制、修改网站模板及建站系统目标源代码,去除原权利人署名,将侵权代码部署在服务器搭建商业网站并对外公开。公众可直接查看并获取全部侵权源代码。被告行为侵害权利人复制权、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造成原告经济损失,扰乱软件行业市场秩序。原告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诉,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归纳三项核心争议焦点:原告对涉案网站代码是否享有合法权利、被告是否构成侵权、赔偿主张的依据是否充分。开展证据固定工作,完成源代码抄袭勘验比对,锁定侵权事实,整理完整证据链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案件受理之后,律师没有等待开庭审理,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商,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力求降低双方诉讼成本,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案件结果
经律师斡旋协商,本案开庭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停止使用侵权网站及侵权源代码,并向原告赔付经济损失。原告收到赔偿款项后,代理律师代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本案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