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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解除合同推荐文章
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2、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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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回事儿吗?有什么区别?
区别:1、出具的主体不同。2、出具的时机不同。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在开具的主体与开具的实时机上都存在着差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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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前提,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劳动合同已经签了,在试用期内,如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在该条,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严重行为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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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二手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您将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约之前,请务必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首先,仔细审查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全部法定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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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二手房纠纷
未婚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可以采取通过协商解决、提交仲裁机构处理抑或是向法院起诉这几种途径来化解矛盾。在当事人选择向法院申请诉讼的情况下,原告必须属于该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并且还需提供特定的被告信息,同时具备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基于事实依据的辩论观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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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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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解除合同问答推荐
强制拆除房屋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住宅楼的强行拆除过程是:首先由市级和县级政府发表征用权裁决书;接着,被涉及到拆迁的当事人若对此裁决持有异议,但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主动迁出所占用的建筑物,在这种情况下;最终市县级政府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强制执行请求,以实现强制拆除的目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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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开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在试用期间未达到一个月且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遭到雇主解雇,如若经过用人机构验证确认劳动者有不符录用标准的行为,雇主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的,但同时也必须依法结算劳动者的薪资。然而,雇主的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而不足一年仍未能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同样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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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终止就是合同的解除,二者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其各自具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它们所带来的法律效力有所不同。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它能够将合同关系追溯至过去并消除,并且产生一种恢复原状的效力;然而,对于合同终止的情况,其仅仅是为了消解现有的合同关系,并且仅会对未来产生影响,并不涉及到恢复原状这一步骤。其次,它们所适用的范围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合同解除往往被视作是针对违约行为方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而言,合同终止事件的发生常常仅限于合同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尽管这种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同样可以适用于非违约行为方,但是其主要的实施场景还是围绕着违约行为展开。最后,在合同完成以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是通过抵销、混同等方式来实现合同终止。从这个角度来看,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相较于合同解除要更为广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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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签劳动合同开除清洁阿姨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尽管在未能正式确立劳动合同时,雇主并不具备随意解除员工雇佣关系的权利,然而当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规章制度等情况时,企业则有权即时终止与该员工的雇佣协议;若员工并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以及经过系统培训之后仍然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等情形,那么企业可以选择以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或是在支付相应替代通知金后,合法地结束与该员工的雇佣关系,并且还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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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代表了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解约,即为雇佣者和被雇佣者间的所谓权利与义务的联系关系的彻底消失。解约的一个主要构成要素便是在已经合法建立的劳务合同有效期内,在满足了相关解约条件之后,通过合同签署人中的单方面或者共同意愿来达成劳务合同的未来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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