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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动迁推荐文章
《劳动法》关于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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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劳动合同法》39条具体解释是什么
员工在单位工作就会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的劳动合同法有很多的相关条例,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主要规定了在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情况,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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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下岗是解除劳动关系吗?
下岗的确是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下岗它与辞退是有区别的,虽然当事人他下岗了,而且是被动的下岗辞退也是属于被动的,但是下岗他可能包含当事人,他只是变更工作岗位,从这个工作岗位变到另一个工作岗位,但是劳动关系是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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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动产抵押登记流程怎么办理
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向动产抵押人住所地的区县工商分局提交下列文件: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抵押物权属证明、价值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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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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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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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动迁问答推荐
定安拆迁是怎么算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陈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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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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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出租的门面房要拆迁,合同和房租都没有到期,是否能赔偿,房东海把水电给段了
[律师回复] 你好,要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来判定能否有赔偿。
高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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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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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栋楼有商品房有回迁房能买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交易环节上,只要卖方持有《拆迁协议》及《回迁证》这两项关键凭证,便能证明其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只要买卖双方的意愿真实且毫无恶意,同时在确保不会损害到国家、集体以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之下,在获得《房地产证》之前,都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事宜。如此一来,买卖双方签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即可生效。然而,买方在决定购买时,务必审慎评估回迁房的产权状况。若回迁房已办理了房产证,则其交易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但若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户手中仅持有合同,此时购买将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原因在于,一旦发生纠纷,缺乏明确的责任承担者,且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因为回迁房的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可能引发诸多其他问题。尽管普通商品房的售价通常较高,但其居住环境更为可靠,不仅安保措施更为完善,每日小区内的垃圾亦会按时清理,从而提升生活品质。此外,回迁房除安全性和环境因素外,另一劣势便是其建筑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施工过程中对工人的要求较为宽松,因此难免存在一些瑕疵。若问题轻微尚可容忍,但若问题严重,将直接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综合考虑,购买普通商品房无疑更为安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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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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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后拆迁如何处理产权
[律师回复] 解析:敬请关注,农村地区居所产权和屋舍拆除工作将实施单独评估并提供相应赔偿。具体来讲,该政策旨在实行"分开补偿"策略,即将土地使用权补偿和地面附属物的补偿区分开来进行计算。须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村集体组织,而村集体则会根据相关规定将其分配给村民使用,以便他们在此基础上建设住房以供居住。当面临宅基地被拆除的情况时,我们将为您提供两种不同类型的补偿方案。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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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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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产权未办理过户拆迁款项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当父母不幸离世之后,若房产并未成功地过户至子女名下,那么在面临拆迁问题之时,理应由具备第一顺位继承权的子女或祖父母加以承袭。在这一过程中,拆迁机构将会依据子女或者祖父母的身份对被拆迁方进行明确确认,同时将拆迁款项交付给他们进行合理分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房产过户手续应当在办理拆迁手续之前得到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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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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