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长时间分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经常打丈夫并侮辱丈夫父母,想离婚?
[律师回复]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更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情况和意见报告的决定》】现行有效,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家庭暴力也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之一。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虐待和侮辱行为。因此,如果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经常打丈夫并侮辱丈夫的父母,这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从而构成离婚的理由。
从实践角度来看,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和举证往往是一个难点。如果丈夫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他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妻子的暴力和侮辱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目击者证词、录音录像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