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
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
遇到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应当认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否则只能双方共同决定。
如果是其他事项,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在两人股份相等时很简单,必须两人都同意。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