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在婚前按揭购置房产,到了离婚之时,其分配情形是这样的:起初,男方婚前所支付的首付款以及婚前偿还的贷款部分,理所应当归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而婚后夫妻一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便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在共同财产这一块,离婚之际,双方能够进行协商处理。
倘若协商无果,法院通常会依据实际状况作出判决,让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其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为: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除以(房屋购买价加上已偿还的贷款利息),再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最后除以 2。
不过呢,要是夫妻之间存有关于该房产的其他约定,像有书面协议明确规定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那就得按照约定来进行分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