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按照医嘱进行产前检查而请假,单位需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在法律层面,孕期女职工拥有产前检查的权利,此检查旨在确保母婴健康,属于她们的合法权益范畴。
单位不可因女职工请假较为频繁就克扣其工资,只要女职工能拿出合法医疗机构开具的检查证明等相关依据,单位就应按照正常出勤给予工资报酬。
倘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亦或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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