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可以在申请办理正式
身份证时,为了应急使用,可以同时申请办理
有效期三个月的
临时身份证。只可以在
当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2、《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
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
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