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吃饭不给钱,能扣留吃饭人的东西,自助行为不构成
侵权。
2、
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侵时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扣留
侵权人的财物。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