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按照交通
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
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
机动车驾驶证。
2.其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
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4.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5.这里要注意,如果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
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