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或法院追加。
在
民事诉讼中,共同被告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在普通的共同
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申请,许可追加。但此种追加新被告必须要经过被告和拟新追加的被告明示同意,所以在实践中发生争议的较少。
另一类是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法院依照职权追加被告,(包括原、被告提出追加申请或建议,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职权追加被告)无须各方同意。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一条
原告
起诉被
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
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原告起诉代理人和相对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代理人和相对人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