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需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1.依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超过复议决定期限的,会产生
当事人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
2.依法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应当制作书面文件。书面文件的形式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应当加盖行政
复议机关的印章。
3.依法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
法律效力的条件之一。一旦送达,行政复议决定可以立即生效。送达时间,可以是行政复议决定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
起始时间,从那时起当事人就产生了
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