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一般是指为防范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措施要能防止侵害行为的发生,不能实施过多报复极端行为。根据《
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
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因为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
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
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