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代位求偿权应当根据保险所代为取得保险人与第三人的
合同关系、
侵权关系来确定
管辖。
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
纠纷的,经审查仲裁合同有效的,适用优先原则,保险人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
起诉讼。根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
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
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