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可以写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但是应当全款购买。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
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或者其
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